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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中客户信息的保护
 

 

在商业秘密领域中,客户信息是指构成商业秘密信息的、与客户相关联的各类信息。企业为了进一步发展,势必要争取更多的客户,占据更大的市场,吸引更多的客户,实现更多的交易。因此客户信息的侵权是近年来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最为频繁的种类之一。对企业来说,如何有效保护客户信息是困扰广大企业发展的难题。客户信息的侵权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企业客户信息谋取私利;另一类是离职人员在离开原单位后,将原单位的客户信息带到新的用人单位或自己创业的新单位,使用并营利。因为用人单位对离职人员的约束力、影响力都远弱于在职人员,因此实践中,离职人员商业秘密泄密侵权的案发率明显高于在职人员的案发率。因此企业不仅需要对在职涉密员工采取保密措施,更应提前部署防范保护措施,以约束离职涉密员工的泄密侵权行为。

1.深加工客户信息,提高秘密性

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需符合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对于“客户名单”的价值性和保密性较为容易判断,而“非公开性”的判断却较为模糊。近年来,在全国法院审结的众多涉及“客户信息”之争的民事诉讼类案件中,许多受害方因其主张的客户信息不能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客户信息“秘密性”标准而败诉案例不胜枚举。由此,为符合秘密性,企业在开展客户信息保护时,应对客户名单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深度加工,使其由原本简单的“名字+联系电话+地址”清单,深化为包含客户交易需求、意向、习惯、价格承受能力预测等深度信息的客户信息清单,并可进一步,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将采集客户信息的过程制定标准化的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客户信息在非公职领域的秘密性。

2.加强技术防护,提高客户信息的安全性

企业应该按要求对客户信息的电子版文档进行加密,并进行访问授权管理;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对企业内部往来文件进行监控,及时降低侵害商业秘密的风险;对客户信息的存储、传输、使用过程进行全面保护,防止客户信息被意外泄露和故意窃取。对离职员工,企业有权要求对其使用的电脑、文件和其他涉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点,并对其邮箱、研发系统及办公系统账户进行彻底审查和关闭。

3 .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做好日常保密管理

按最小化原则将接触、保存和使用客户信息的员工认定为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明确包括客户名单在内的商业秘密范围以及员工在职期间、离职后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4 .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法律意识

对核心涉密人员,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使涉密人员认知商业秘密,认识到自己应当对企业客户信息负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保密义务,了解一旦自己侵犯了企业的商业秘密权利,将面临怎样的后果。只有如此,才能使涉密人员产生敬畏之心,从源头上有效降低客户信息的泄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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