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我国国家秘密作了如下表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个表述说明,国家秘密具备三个基本特征。
1、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2、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国家秘密的上述三个组成要素或基本特征,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虽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但并不要求限制或不可能限制知悉范围和时间的,就不应确定为国家秘密;某一事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又必须限制知悉范围,但未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和标明其为国家秘密,则发生泄密后,除追究泄密者的责任外,同时还追究不按规定确定和标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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