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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 : 论“趋利避害”
 

    有一次我在和一个朋友沟通时谈到“趋利避害”这个话题,我说“每个人做事时都有个原则,那就是趋利避害”,我的这个朋友有点不太赞同或不太理解我的这个观点,于是我就想针对这个观点写篇文章深入分析一下,供大家参考。
    其实“趋利避害”的思维和行为应该是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的,这可能是很多人下意识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这种思维和行为对不对呢?
    比如结交朋友,每个人结交朋友都会选择对自己无害却有益的人去交往,这其实就是趋利避害。因此一个人要想朋友多就得多做对别人有益的事,要做有本事有价值的人,这就会带来对人的一种促进。所以“趋利避害”思维是对个人的进步、对社会的发展都是有好处的。
    不仅仅是对于个体,甚至对于人类社会进化和科技发展的过程,都是“趋利避害”的意识和导向在发挥作用,人类生理的进化和各种发明创造都是朝着对人类“有益”的方向在发展,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控制进化和发明带来的“害”,也即负面的影响,就是要“避害”,比如人类要签订“核不扩散条约”,就是一种“避害”行为。
    我们理解“趋利避害”里的“利”,不能把它理解为“蝇头小利”,这个“利”既有“小利”也有“大利”,既有“眼前利”也有“长远利”。
    “小利”一般是指“个人利”、“局部利”和“眼前利”,而“大利”则指“社会利”、“全局利”和“长远利”,在某种意义上,“义”也可以说就是一种“大利”。
    在“小利”和“大利”没有发生冲突的时候,“小利”是可以“趋”的,而在“小利”和“大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小利”就是“害”了,就需要“避”。
    由此可见,事物的“利”和“害”是可以转变的,是动态变化的,人需要具备的重要能力之一就是要能够在人生中明辨“利”和“害”,真正在社会活动中能做到理性的“趋利避害”。
    一个人在生活工作中能多学习、多努力、多帮人就是一种“趋利”行为,因为帮人即帮己,同时还在贡献全社会,因此,一个人一生如果能坚持用正确的“趋利避害”思维去做人做事,他就一定会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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