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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不满3年的单位如何申请军工保密资质
 

成立不满3年的单位
如何申请军工保密资质


2016年5月24日,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修订印发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国保发[2016]15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认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目的是确保管理成熟、经营良好、实力较强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业务。那么,对于成立不满3年的单位,就无法申请军工保密资质了吗?


下面,我们来重点谈一谈,成立不满3年的单位,如何申请军工保密资质。
对于成立不满3年的单位,属于以下类型的,可持有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保密资格申请:

 

no.1   重大专项任务型单位
经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批准,为承担重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专项任务而设立的单位,可持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准文件,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no.2   改制并购重组型单位
由原成立3年以上的一家或多家单位改制、并购、重组的单位,或者由原单位业务部门、板块剥离成立的新单位,可持能够证明其人员和业务延续性的相关材料,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其中,改制后新成立的单位,应当提供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单位的正式批准文件;并购重组的单位,应当提供并购重组协议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单位章程;由原单位业务部门、板块剥离成立的新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材料,证明原部门、板块人员的劳动关系已转移至新单位。
 

 

no.3   高科技创新型单位
拥有独特的先进核心技术,其技术或产品属军队装备建设急需或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单位,可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有关业务部门或军兵种装备部出具证明,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在符合其他基本条件时,可以受理以上三种类型单位的申请。对弄虚作假违规受理或取得资格的申请单位,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通报。

另外,对于成立已满2年半的单位,也可以开始启动军工保密资质申请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为从保密体系制度的建立到保密室的建设、安全保密防护产品的安装配置再到整个保密体系制度的运行,这个周期大概也需要6个月的时间。因此,对于即将满3年的单位,也可以开始准备申请军工保密资质的相关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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